JN体育平台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30浏览次数:569

JN体育平台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1. 经济困难学生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均可建档。

  2. 学院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学院建档人数的20%确定特殊困难学生名单,根据每年不同情况可以适当调整,也可补建档。

  3. 家庭经济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和来自西部贫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学生。

  4.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每学年的开始(9月)启动。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以全体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具体负责学院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该名单应在班级和学院内部公示。

  5. 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6. 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城市低保职工子女。

  7. 父母一方亡故,经济困难的单亲学生。

  8. 个人患有重大疾病,需支付昂贵医药费用的学生。

  9.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有病不能参加正常生产劳动,或家庭中兄弟姐妹上学人数较多家庭负担较重的。

  10. 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者遇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1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家庭不同情况向学校提供以下证明

  12. 南京晓庄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每人必交)。

  13. 家庭低保证明。

  14. 烈士子女证明。

  15. 父母特困职工证明。

  16. 父母下岗证明。

  17. 父母残疾人证明。

  18. 家庭成员重大(慢性)疾病病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

  2. 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申报者。

  3. 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相符的高消费或者不当消费行为者。

  4.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

  5.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6. 有吸烟、酗酒、赌博、经常上网行为者。

  7. 参加学院和班级集体或公益活动达不到奖学金评定次数者。

  1.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晓庄学院JN体育平台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南京晓庄学院JN体育平台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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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