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体育平台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30浏览次数:569

JN体育平台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我院在校大四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我院在校大四学生;
 5
、在校期间,综合考评成绩优异,获得学校专业学习一等奖学金2次;

6、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中任一荣誉称号;

7、综合考评成绩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为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为学院领导小组,成立以书记,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评审小组(其中学生代表不是候选人本班级学生),具体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最终名单应在班级、学院公示。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个人申请——公开竞选(申请人)——初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小组)——学院审核与公示、报批(学院领导小组)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管理与监督

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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